为说清楚我的问题,我举个例子如下,请客服静心看,谢谢。
7月底份从单位【借入】5000,借款【款项】为“出差”。实际垫付4875.2,发票齐全,记录【垫付】,【债务人】为“单位”,【垫付款项】为“公司业务”。但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报销。
8月初从单位【借入】3000,用于购买物品,【款项】为“办公用品”。实际垫付3215.9,发票齐全,记录【垫付】,【债务人】为“单位”,【垫付款项】为“公司业务”。
(因报销时,报销窗口中【本次报销金额】后可选择垫付明细,因此垫付的发票都记在一个【垫付款项】之下,这样便于查看)
最后9月份去单位一次报销结束,发票合计为8091.1,冲2次借款8000元,报销得到91.1现金。
这个事情在财智7中无法完成简单记录,原因如下:
在报销窗口中【本次报销金额】后的垫付明细中可以找到2张已垫付的发票,打勾确定之后,【本次报销金额】显示金额为8091.1。但【借款款项】一栏却只能选择“出差”或“办公用品”,无法将两者叠加选择。因此,无法在一次报销中同时冲掉2次借款。
您可能会说,分开处理,记录两次【报销】不就完了?事情远不是这么简单,我们来看:假如记录两次报销,第一次的借入款支出后还有剩余,记录【报销】后,还得把剩余的款金额算出来,然后再记录一笔还款,即还“单位”金额为5000-4875.2=124.8;然后再记录第二次报销。本来记录1条记录即可完成的事情变成了记录3条,而且中间还得自己算数,还得算准了,不能有误。这无疑增加了记账的繁杂程序。
以上就是我碰到的问题。因为工作关系,此类问题我常常碰到,因为单位报账不及时,常常很久才能报账,导致垫付和借款远不止上面举例中的2次,可能是很多次一起拿去报账。
此类问题我有个建议,如下:
在报销窗口中,【本次报销金额】后有个选择【垫付明细】的省略号,点开之后,可以选择多项发票,最后显示【本次报销金额】为合计金额。那么为什么同一个窗口中的【借款款项】不能如此设计?如果本窗口中的【借款款项】也可以点开,且点开后增加个“借款款项明细”窗口,然后在“借款款项明细”窗口上打勾,最后确定后显示一个借款总额,那就太好了,上面的问题就解决了。说实话,账目多时,记录起来很麻烦的。
希望我的问题我以表达清楚,希望客服耐心看完,希望后面的升级能解决此问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