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JEAN
发表于 2012-7-2 14:39:06
1楼
建议可这样操作:
1、建一笔【预付】款,日期设为2011年1月(应收房租开始日期之前,比如您是2011年1月5日开始收房租,这里日期可设置为2011年1月4日),金额为月房租金额,不选资金账户;
2、修改生成的预付款余额调整记录,将余额改为0;
3、在【计划提醒】--【计划与提醒】--【财务计划】,建一个收入计划,资金账户为之前建的预付款债权账户,日期为2011年应收房租开始日期(比如前面说的2011年1月5日);
4、2012年6月21日实收房租时再记录一笔【收回】,资金账户选择实际的收入账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