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7专业版 7.02.2012062814【升级公告】第二条:修改沪市证券交易的过户费按成交金额的0.75‰计算(升级后用户需要到资料管理->证券交易费率中将过户费改为0.75‰)是错误的!
《中国结算沪业字[2012]83号》第一条规定的是过户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按成交面额的0.75‰向买卖双方收取。你们显然是没搞清楚成交金额和成交面额的不同之处就做了修改,致使软件计算交易费用时出现重大偏差。
成交金额是股票成交当时的价格和股数的乘积。
股票面额是1元一股,成交面额是指成交股数和1的乘积。
股票票面价值又称“股票票值”、“票面价格”,是股份公司在所发行的股票票面上标明的票面金额,它以元/股为单位,其作用是用来表明每一张股票所包含的资本数额。在我国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流通的股票的面值均为每股一元。(唯一例外是紫金矿业的股票面值为0.1元),通俗点讲成交面额就是成交了多少股。
希望你们能尽快将此错误修复!
更新前有人问过这个问题,见http://city.woniugu.com/B_Forum/PostShow.aspx?id=268&postid=10029821&prep=2 我给你们提供反馈。软件更新后提问的人有奖励,帮助解决问题的人却没有!唉,有点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