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valierstar
发表于 2011-12-20 18:19:25
3楼
感谢你们的回复:
我1ST指出的净资产并不是现金资产,我指的是不能因待摊消费影响资产的虚增。还是用房租来做例子:季度支付的房租不属于投资行为,而属于满足需求的消费行为。预付季度房租时,我们是牺牲了当下的现金权益(3000元)满足了未来的住房需求。这时,3000元的房租已经支出了,是无法撤销的——房东是不可能将租金退回的,同时也没有任何利息的产生。如果,此时,记录3000元的房租支出,就没有任何问题了。但是,为了!!!准确反映每月相关消费!!!,我们选择待摊的形式记录,即每月1000元。目前待摊消费的形式,是记录为对房东的债权,即房东欠我3000元,但是从本质上说,这并不向房东借出的行为,3000元的支出已经发生并完成了,这时!!!统计的净资产就会因虚设的债权而增加!!!,所以,这并不是所谓的净资产概念差异!我建议的方式仅仅是为了1. 忠实科学的记录每月消费 2. 准确反映目前的资产净值。
你已经花了的3000元钱,你还计入你的资产净值,难道是合理的???——虽然是为了满足未来的需求而支付!
其实说白了,这里面不是概念认知的差异问题,而是你们还没有从所谓的专业会计核算的桎梏中走出来,举个例子,软件对除重大资产外,并没有进行物品消费管理,就好象你买瓶沐浴露,直接记消费50元,而不会设定预付沐浴露50元的债权,随着使用的存量减少而不断抵消债权。这样的管理方式很好,我不反对,也不许要进行管理,但是相对的,对于房屋这种支出,你们怎么忽然又冒出所谓的债权管理的概念了呢?其实就是一次性消费,而记账者仅仅是为了让每个月的统计数据更准确而采取了分次录入的方式,根本不会产生所谓债权概念。
大概也只能说这么多了,如果还是不能理解,请你们多抱着沐浴露去想想。
另外,看到其他帖子里你们和用户辩论房屋贷款的本金是否应计入每月支出的现象,其实,还是沐浴露的道理,还是你们设计思路的出发点出现了偏差,进而忽略了用户的需求。你们说会产生重复的支出,但是如果用户并没有进行重大资产购入支付,而仅仅是进行贷款记录了???何谈重复的支出???其实,一句话,就能帮你们搞清楚概念,关键是你们能不能先把自己的所谓概念清除来进行接纳——这句话就是:“如果把房屋本金的按月支付看成是贷款期内的大额待摊消费呢?”这样,必然应记录为支出呀!!!仅仅支出的对象不是房地产商,而是银行!
总的说还,还是希望你们能从用户的角度出发,真正的调整下局部的设计思路,现在的软件,不太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