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在“债权”和“债务”中是否添加“已结算”标志,并对应收款和付款单据,
比如我有1万元的借出分别是(以下数据一点对多点):
日期(或单据编号) |
活动类型 |
本金 |
结算标识 |
2011-5-1(JC201105010001) |
借出 |
4000 |
未结算 |
2011-5-2(JC201105010002) |
借出 |
2000 |
未结算 |
2011-5-3(JC201105010003) |
借出 |
1500 |
未结算 |
2011-5-4(JC201105010004) |
借出 |
2500 |
未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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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时对应日期或编号收款,最好是有单据编号
比如我在5月5号收回“2011-5-2(JC201105010002)”的1500元,还应对该单据的余款加以说明。
我想这样改进后,用户对借入(出)的款项有个比较直观的了解不会时间长了,只能看到借入(出)的金额,而需要一个一个的核对了。特别适合资金周转比较大的家庭使用。
以上只是个人在使用中的一点感悟,不妥之处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