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做工资单记帐里,用推荐的办法:用债权里的应收款记录。应收款即应该要收到的钱(应发工资),通过债权--借出记录。
方法:
①、建立一个空白的债权--应收款。即选择借出,金额为0。
②、在日常收支里,记录工资条上的明细(应发工资和扣除明细,在社保中记录缴纳保费时不选择资金账户),资金账户选择建好的应收款债权。
③、将当前应收款债权余额调整为实发工资了,然后转账到工资卡账户里面(使用转账,转出账户选择应收款这个债权账户,转出账户选择工资卡账户)。
建好帐户后,遇到一个问题,想用此帐户缴纳保费(社保、公积金),选择缴纳保费—支付帐户,却看不到用债权—借出 建立的帐户,为什么?急求解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