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们去吃饭,我先用信用卡刷卡,然后朋友们还他们各自摊分的现金给我
请问该怎么记账啊?用日常收支记录刷卡肯定不妥,毕竟我不是支出了那么多钱。但如果用垫付,好像又不能反应实际摊分给我的日常支出。难道要把]刷卡记录拆成两笔,一笔算日常支出,一笔算垫付?但好像不太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