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款和还款,循环的借还,应该怎么记账的问题。
例:我借了某信用借贷的5000元(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固定每个月10号是还款日,不管后面借几次,每次借多少钱。都是10号还利息。在2月10日已全部还清本金和利息。到2月15日的时候需要再次借入1500元。为什么不能在这个已完成的借款账户下直接再次借款,这个已完成的账务下点记账——债务——借入打开是此债权人名下的借款,但是我之前设置的款项,还款方式,利率等都需要重新设置。设置款项相同的情况下提示“此款项已存在”。不知道是我没有操作好,还是软件就是这样设置的。我的建议是:能不能我在债权账务下设置一个借款账户,设置好债权人,款项,利率,还款方式等。直接在这个借款账户下循环的借入——返还——再借入——再返还。。。希望技术人员帮我解答下,谢谢!下面上传的截图你们看下。

这个是已经还清的贷款,想再次借入不能在记录下面加借入款项。

这个是我又借入1500元,只能再加一个借款项。相当于在债权人名下的又一个借款款项。我今天又借了,还要再添加一个借款,数据要再设置。感觉有点繁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