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真高
发表于 2014-1-9 16:33:03
4楼
呵呵,理解。
不过不太认同“当前的设计还是依据常年大量用户的使用习惯来定的”这个说法。从5.6到6改动的时候把贷款本金和利息分开的时候可没这么考虑,而更多的考虑的是会计标准,所以才有众多围绕房贷本金利息记账和报表的问题。即使业界没有统一的标准,在咱的财智内部还是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既然定了这个方向,那就要保持系统的一致性。不能在咱自己的“现金流表”和“收支表”就不一致了。
至于目前收支表改了,现金流里没有这么做,我猜测是因为你们对于“还款”交易,工程师在系统底层用的是一条记录,而不是两条记录,这样导致做统计的时候出现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