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看过来,软件关于债券质押式回购的收益计算有误。
自2017年5月22日起,上交所、深交所分别修订了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相关规则,其中一项重要修改是,将回购计息天数从现行回购期限的名义天数修改为资金实际占款天数,同时将全年计息天数从360天改为365天。
详情可分别参加上交所、深交所官网的下面两个链接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trading/universal/c/c_20170414_4273874.shtmlhttp://www.szse.cn/main/rule/bsywgz/jjzqhzqzl/zq_front/39771168.shtml目前软件中计算逆回购利息,仍然是按旧的交易规则进行的。建议下次更新时调整过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