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新政调控商业银行执行信贷政策口径收紧以来,10月11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调整2010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分别暂停、停止对购买非改善型的第二套住房、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的公积金贷款,但首付款比例依然强调是"不低于20%"。
通知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
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暂停对购买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
而据相关媒体报道,北京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称因尚未收到相关部门通知,公积金贷款也暂未执行首套房首付增至三成的规定。按照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目前执行的贷款政策,"首套房贷款,90平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20%,90平米以上的首付需30%;二套房贷款首付须在50%以上;三套房停止贷款。"
各地对于政策反应的速度不同,也有部分城市目前已经将贷款首付比例提高。例如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发出通知称,"从10月15日起,对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者,贷款首付比例提高10%。"同时,首次明确了第二次和第三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具体要求,暂停第三次公积金贷款买房申请。
由于新政中所指贷款购买商品住房中的"贷款"既包括了商业贷款,也包括公积金贷款,业内人士认为,按照以往的惯例,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会稍稍滞后于商业贷款,因此,目前仍在执行的"首付20%"可能近期将进行调升,购房者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房屋如合理规划,可能还能赶上"末班车"。
(作者:沈定 来源:银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