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6把债权债务分开了,我觉得不是很方便。我最近跟朋友出去玩,费用AA,中间有些是他付的,有些是我付的,期间,还有我钱用光了,借了他200块,取出钱后,给了他400块。回来后,再一起结算,最后结算时,我还该他100多块,如120块。然后付清,但现在我发现期间有一顿快餐是我付的,忘算了,钱不多,也不能再向他讨回来了,就做坏账处理。
请问,这整个过程应该怎么来记,是记在债权上还是债务上?